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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權限理論與實際學術研討會(2015年5月19日)

發布日期 : 2015-05-01

警察權限理論與實際學術研討會

 

壹、宗旨與目的

對於警察來說,人權的保護與警察執法權之間往往有一條看不見流動的線。我國憲法對於人民身體自由之保障開宗明義於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上述的規定特別強調了警察執法若對人民自由有所妨礙時,必須要有法令規範及法定程序。我國於98批准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至101420日召開「國家人權報告」發表的記者會,首次根據人權兩公約及其施行法規定,提出我國初次的「國家人權報告」。近年來,國內外許多的集會遊行及示威運動,讓警察權限的內涵與發展,一直成為重要的討論課題,也形成舉辦本次研討會的主要目的之一。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管理學院、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

合辦單位:中央警察大學安全管理研究中心、中央警察大學警政民意調查中心

 

參、時間與地點

 

時間:中華民國104519日(星期二)

地點: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102會議室(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

 

肆、舉辦方式

本研討會除專題演講及發表論文外,並請學者專家參與評論。

議程】  

個資識別: 個資識別 : 081;C001,C054,C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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