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研究生、學生確認個人「選課清單」內資料是否有誤,含本系必修、選修之課程、學分數上下限、授課老師,以及跨選重補修清單檢核等項,若資料有更動者,或對選課問題仍有疑義或修課學分不足者,請務必於111年3月18日(星期五)前親自至本處確認選課事宜,逾期歉難辦理。 二、確認方式: (一)請上教務系統,點選[課程查詢]→[學期修習課程]→[列印選課 清單]。 (二)相關資訊確認無誤後,請自行存檔,並點選[確認選課結果]。 三、餘請詳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