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本系所教育目標的達成,本系在課程設計上,皆配合各班期的特性,分別訂頒教育計畫科目學分表,適時說明並輔導學生選課,透過課程安排,培養優秀的警察領導人才;教師教學、研究,也多環繞在警察學術與警察幹部培養之相關領域,希望藉此奠立警察學術基礎、提升警察教育與執法品質、維護社會治安與服務社會大眾的理想。
本校為我國警察教育之最高學府,隸屬於內政部,受教育部之指導。因此,本校教育不僅需要具備大學教育的實質內涵:更需符合幹部教育的要求。本系所依據本校校訓「誠」及「國家、正義、榮譽」之核心價值等理念,並衡酌國家治安機關用人需求、校務發展計畫,以及本系所的特色,設定本系所的明確宗旨為「精研警察政策學術,培育警政領導幹部」。其中大學部之設立宗旨側重在「培育警政基層領導幹部」上,博士班側重在「精研高深警察政策學術」上,至於碩士班則兼顧「研究警察行政與警察法學」及「培育警政領導幹部」二者。
基於對教育宗旨的體認,在教育理念上特別注意專業技能的培養,輔以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及學務處和學生總隊的人格教育,三方面兼容並蓄、平衡發展。因此在課程設計上,顧及教育目標之達成,本系課程設計必須配合各班期現況做最佳設計,方能有效落實本系所律定之教育目標。
(1)培育兼具理論與實務知識的警察幹部;
(2)培育具備解決當前警政、治安問題智識之高級警政領導及決策人才;
(3)培養能從政策面、理論面,有體系地研究各種警政、治安問題,並提出解決對策之警察實務與學術研究人才之目標。
目前本系(所)計有研究所博、碩士班、四年制大學部、二年制技術系班等各班期,為達成各班期之教育目標與設立宗旨,本系在課程架構(規劃)理念上,上也有不同。
- 規劃課程架構之理念
- 博士班: 整體而言本所博士班警察法學組、警察行政組之課程規劃,其相互關係圖如下:
- 碩士班:整體而言本所碩士班警察法學組、警察行政組之課程規劃,其相互關係圖如下:
- 學士班四年制:本系四年制學士班教學目的在於培育兼具理論與實務知識的警察領導人才,以便能處理日益複雜的犯罪類型及治安狀況。在依法行政的理念下,現代法治國家的警察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法治觀念與警察專業素養。據此,本系除了警察行政等相關學科外,也特別重視法律的教育,尤重開設公法方面的課程,以便培育有正確法治觀的現代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