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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校友旁聽課程申請

發布日期 : 2018-09-12
通 報轉自 於教務處 107年9月11日
主旨:有關107學年度第1學期未通過特考畢業校友申請在校上課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請各學系、學生總隊轉知未通過特考畢業校友,107學年度第1學期若需
在校上課者,自即日起向各系提出校友旁聽申請。
二、檢送「中央警察大學校友旁聽課程作業規定」、「中央警察大學校友旁
聽課程申請表」、「中央警察大學校友旁聽課程作業流程」各1份。
此 致
各學系、學生總隊


教 務 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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