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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113-1 警政所重大日程提醒及修業注意事項(1130820更新)

發布日期 : 2024-02-19

 

註冊日

本學期繳費截止日(註冊日):8/30(五),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依學則第11條規定應令退學。

 

系務會議

本學期系務會議日期:9/6(五)、10至11月、11至12月  (基本上3次,期初、中、末)

選課113-1 學期第2階段加退選課作業(通報連結)

[加退選]   113.9.2113.9.13

[新生選課]   113.8.28 12時40分113.9.13

  • 請務必列印選課結果,若有出現選課清單第2頁,請於113年9月23日(星期一)前,依程序請[授課老師]、[導師]及[系辦公室](重修者須由原授課老師)核可簽章後,再繳至課務組各期隊承辦人。
    12

 

  • 107年班後研究生請注意學群類別選修規範。
  • 碩士班:得跨組(領域)選課-不得超過畢業學分數1/3,最多計8學分。
  • 博士班:得跨組選課-不得超過3科。
  • 博士班通過資格考始得選修「獨立研究」。
  • 碩士班體技課請逕洽學務處。

 

學術活動

  • 依規定每學年應出席本系舉辦之始業活動學術研討會至少2次。
  • 請於活動報到時簽到,無法參加請與所長請假
  • 始業活動原則每學期期初辦理(113年8月30日),研討會則於期中辦理(本學期研討會/論壇暫定113年10月辦理)

 

資格考

  • 考試資格(參照各學制修業規範)。
  • 資格考日期:原則在期末進行,暫定113年12月27日(五)
  • 申請方式:113.9.30(一)前繳交申請表至系辦(由系代統一收齊)。
  • 資格考結果會於系網公告,若未通過者則採個別電子郵件通知:
    • 博士班:未通過者次學期重新申請考試,不得更改考科,若再次未通過則應令退學。
    • 碩士班:未通過者次學期重新申請考試,不得更改考科(無限制考試次數)

 

論文計畫書審查

  • 申請資格(參照各學制修業規範)
  • 申請注意事項:委員須經系務會議通過,請留意提出與預訂審查之時間。
  • 申請時間
    • 博士班: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提出申請。
    • 碩士班:開學兩個月內提出申請(113.10.30前)
       

畢業論文口試審查

預計本學期取得學位資格(畢業)者,請注意以下時程:

行事曆

  • 申請資格(參照各學制修業規範)
  • 申請注意事項:委員須經系務會議通過,且申請日與口試日需間隔1個月,請留意提出與預訂口試之時間。
  • 學期結束:114年1月31日
  • 最晚通過口試日期:114年1月31日
  • 最晚提出申請學位考試日期:113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前學位考試委員名單經系務會議通過
  • 次學期註冊日前完成離校流程(未完成離校視為口試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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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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