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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通報】公告本校汽機車停車格分配調整情形,請查照。

發布日期 : 2025-02-12

一、 本校汽機車停車格分配情形調整如下:

(一) 警技館後方延至泳池後:

1、1號:總務處電工人員。

2、2-41號(40格):推廣教育訓練中心。

3、42-61號(20格):學生總隊。

(二) 第四停車場吸水磚85-132號(46格,114-117號除外):學生總隊。

(三) 警技館道路側:

1、67-84號(18格):共用(含半時研究生)。

2、87-132號(114-117除外):吸水磚區以學生總隊優先停用,遇有空格半時生研究生可臨停,並留聯繫方式。

(四) 吸水磚區114-117(4格):兼任教官用。

二、 請各系協助轉達半時研究生,持本校車證之汽車,以停放警技館道路側67-84號停車格為主,87-132吸水磚區以學生總隊優先停用,遇有空格半時生研究生可臨停,並留聯繫方式;另114-117號為兼任教官用,請勿停用。

三、 檢附修正汽機車停車格分配圖1張。

四、 本案承辦人:警衛隊長黃泰詠,電話: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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