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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依據本系所「精研警察政策學術,培育警政領導幹部」之設立宗旨,並透過學生未來工作分析和所需核心職能分析,律定本系大學部的教育目標為「培育學生具有警察專業知識、執法倫理及領導管理等三大核心職能,並培養對警察行政與警察法學學術的研究興趣與方法」;碩士班的教育目標為「培育學生具有警察專業知識、執法倫理及領導管理等三大核心職能,並提升對警察行政與警察法學學術的研究能力。」至於博士班的教育目標則定位為「精研治安與警察政策學術,培育傑出治安與警察政策研究、師資及規劃人才,及提供各級政府機關治安與警察政策諮詢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