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學報
「中央警察大學學報稿約」(2025/4/29修訂版)
一、學報性質:中央警察大學學報(以下簡稱學報)定期刊物,於每年六月出版,主要目的在向國內外學術機構與警政、司法、矯正、消防等相關單位發表學者專家之研究成果,以促進警政學術之發展。
二、學報內容:本學報以刊載有關法學、警察行政、刑事科學、犯罪防治、消防科學、交通科學、公共安全、資訊管理及與警政有關之學術論著等方面的學術論文。
三、稿件要求:本學報所刊學術論文,須為報導原創性研究成果之正式論文,且未曾在其他刊物或書籍發表者。對某文獻中有關某項特定研究課題從事系統化之綜合評論之學術論文,亦為本學報所歡迎。本刊亦接受國外學者投稿。但本刊不接受一稿數投;來稿如欲另投他處,請先撤稿。
四、所刊稿件著作權歸作者,本學報擁有重製權。此外,本學報為利於學術研究,亦配合相關線上資料庫檢索系統的建置,以供非營利性質之使用,故所刊稿件之所有列名作者皆應填具授權書,簽名後,擲寄本學報編輯委員會,未填具授權書之稿件將不予刊登。
五、 來稿每篇字數以1萬5000字為限,稿件請註明任職機構、職稱、通訊地址、email及電話,並請附英文題目,作者英文姓名及300字以內之中文摘要及關鍵詞。
六、 來稿請用打字稿,並應符合本刊格式體例,以電子郵件傳送稿件電子檔至pa@mail.cpu.edu.tw)。使用軟體以MICROSOFT OFFICE(WORD 2016以上版本)為原則。
七、 本刊全部來稿均需經匿名雙審程序,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稿件審查合格後,作者應配合本學報編印作業期程,就其稿件進行1、2校。來稿均需經匿名雙審程序,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
八、 本刊原則上以數位網路方式發行為原則,稿件一經刊登,文責自負;本刊登載文章無稿酬,但致贈作者紙本刊物1本及排版後該篇文章之電子檔1份。
九、本刊得對特殊性或專業性之議題,以特稿方式邀請學者專家進行撰寫(有稿酬),不需審查。
十、如有稿件問題請洽中華民國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中央警察大學學報》編輯委員會。電話:03-3282321轉4207。
一、學報性質:中央警察大學學報(以下簡稱學報)定期刊物,於每年六月出版,主要目的在向國內外學術機構與警政、司法、矯正、消防等相關單位發表學者專家之研究成果,以促進警政學術之發展。
二、學報內容:本學報以刊載有關法學、警察行政、刑事科學、犯罪防治、消防科學、交通科學、公共安全、資訊管理及與警政有關之學術論著等方面的學術論文。
三、稿件要求:本學報所刊學術論文,須為報導原創性研究成果之正式論文,且未曾在其他刊物或書籍發表者。對某文獻中有關某項特定研究課題從事系統化之綜合評論之學術論文,亦為本學報所歡迎。本刊亦接受國外學者投稿。但本刊不接受一稿數投;來稿如欲另投他處,請先撤稿。
四、所刊稿件著作權歸作者,本學報擁有重製權。此外,本學報為利於學術研究,亦配合相關線上資料庫檢索系統的建置,以供非營利性質之使用,故所刊稿件之所有列名作者皆應填具授權書,簽名後,擲寄本學報編輯委員會,未填具授權書之稿件將不予刊登。
五、 來稿每篇字數以1萬5000字為限,稿件請註明任職機構、職稱、通訊地址、email及電話,並請附英文題目,作者英文姓名及300字以內之中文摘要及關鍵詞。
六、 來稿請用打字稿,並應符合本刊格式體例,以電子郵件傳送稿件電子檔至pa@mail.cpu.edu.tw)。使用軟體以MICROSOFT OFFICE(WORD 2016以上版本)為原則。
七、 本刊全部來稿均需經匿名雙審程序,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稿件審查合格後,作者應配合本學報編印作業期程,就其稿件進行1、2校。來稿均需經匿名雙審程序,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
八、 本刊原則上以數位網路方式發行為原則,稿件一經刊登,文責自負;本刊登載文章無稿酬,但致贈作者紙本刊物1本及排版後該篇文章之電子檔1份。
九、本刊得對特殊性或專業性之議題,以特稿方式邀請學者專家進行撰寫(有稿酬),不需審查。
十、如有稿件問題請洽中華民國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中央警察大學學報》編輯委員會。電話:03-3282321轉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