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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本校為培植警察領導幹部,奉准於民國46年正式成立本(行政警察)學系,本系是警察大學歷史最悠久的學系之ㄧ,對外招收一般高中畢業生,施以大學部之警察幹部養成教育。又於民國86年設立二年制技術系班,對內招收現職警察人員就讀。

  本校民國59年成立第一個研究所:警政研究所,為本(警察政策)研究所之前身,下設行政組及其他各專業組,招收碩士生。後於民國87年7月年為配合系所合一政策,將警政研究所更名為行政警察研究所。復於民國95年9月為成立博士班再更名為「警察政策研究所」(簡稱警政所),招收碩士生及博士生。因此,本系所為本校最早成立之系所,不僅師生人數及教學規模為全校之最,且具有本校最優良之教學、研究與服務之傳統,長期培養優秀警察幹部,領導警察學術研究發展,並擔任警政機關重要之智庫角色。

  本校在行政體制上隸屬於內政部,學生在校接受教育四年,須取得最低畢業總學分數為128學分,並通過警察人員特考後,分發警察機關任官授職。因此,本系所之教育目標為精研警政治安管理與警察法學知識,培育警政領導人才,實踐維護社會治安與服務社會大眾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