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博士班修業時程表(1130826更新)
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獎助申請表(出國)-含申請表、粘貼單、領據、報告書格式 (1080923新增)
博士班研究生發表其他具匿名雙審制期刊論文的警政管理學院認可名單(113PM00154)
項目 | 申請時程、條件 | 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 表單下載 |
加退選 | 正式上課一周內 | 親自上網加退選 | |
A.資格考核申請 |
1.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出 2.修習達14學分,得申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第1科 3.修習達28學分(含當學期所修學分,但不含畢業論文學分)者,得申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第2科 |
1.檢附歷年成績單及資格考核申請表,送所部簽文 2.每學期申請一科 3.各科以70分為及格,考試不及格者,得申請重考1次,但不得更換考試科目,重考仍不及格者予以退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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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指導教授選定及論文方向提出 |
1.通過1科資格考核後 2.於申請博士學位論文計畫書審查前一學期選定指導教授,繳交指導教授申請表 |
1.填寫申請指導教授與論文方向申請表,送系所會議審查 2.指導教授之選任以本系專任老師為原則 3.經系(所)務會議通過 |
【ODF】 |
C.論文計畫審查之申請與審查 |
1.已選定指導教授並經系所會議審查通過 2.修畢28學分並通過2科資格考試 3.外國語文能力證明(英、日、德)【99年班(含)以後適用】 4.期刊論文2篇 5.研討會發表2篇 6.經指導教授審查符合本所論文格式規定 ※論文計畫審查未通過者得於次學期再提出申請 |
1. 提出建議名單(單指導教授者提建議名單8位,雙指導教授者提建議名單10位),論文計畫委員名單向所部申請經系所會議通過,並簽淮者 2.填寫論文計畫審查之申請表及論文計畫書初稿,送所部簽文 3.審查採討論會方式公開進行 審查費:每位 $1,000(指導老師不支領審查費) ※請提前至系辦確認並登記口試教室 (線上登記系統請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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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畢業論文註冊(已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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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申請學位考試 |
1.視個人論文進度辦理之,須於學期中辦理 2.學位考試申請截止為該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前 3.博士學位考試前1個月報校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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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論文學位審查之申請表 2.論文口試本初稿 3.相關佐證資料(參各年班教育計畫) 4.學位考試委員援例為計畫書審查委員 5.經系所會議通過送所部簽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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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學位考試 |
1.修業滿3年 2.修畢28學分 3.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4.提出學位論文計畫書審查並經審查合格 5.完成學位論文口試本 6.須與論文計畫書審查間隔一學期以上 7.完成相關期刊及研討會發表規定 8.每學年出席本系舉辦之始業活動或學術研討會至少2次以上 9.其他相關條件參照各年班教育計畫之規定 |
1.應在舉辦口試時間一週前於口試教室門口張貼公告週知 2.口試時準備之文件計有:口試程序表、委員評分表、評分總表、推薦書、審定書、領據
口試委員口試費:每位$2,000(含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指導費:$6,000(雙指導,每位3,000)
※請提前至系辦確認並登記口試教室 (線上登記系統請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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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博士學位考試申請重考 | 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次學期或次學年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 | 重考仍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 |
H.學位取得及論文繳交 |
1.完成並通過學位考試後至次學期註冊日前 2.依據本校96年7月18日校教字第0960004066號函,應於次學期註冊日前將畢業論文繳交至教務處、圖書館、系所,逾期未繳交者,以考試不及格論。 3.詳細論文繳交期程請上本校圖書館網站查閱(https://lib.cpu.edu.tw/) |
1.修改論文並填妥「博士論文口試審查暨回覆意見對照表」經指導教授與所長簽名,並繳回系辦存查 2.至本校圖書館之網頁上傳學位論文與印製論文等相關注意事項 承辦人圖書館助教葉雅杏 聯絡電話:警用741-4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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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辦理離校手續領取畢業證書 |
完成圖書館網頁上傳學位論文審核程序 |
1.至教務處網頁下載畢業離校程序單,完成相關要求後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2.繳交紙本論文至圖書館與系辦(系辦3本) |